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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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年年度分红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17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全年累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17年1月19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

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15年9月16日发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自2015年9月18日起暂停长信纯债壹号债券1000万以上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发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相关事项的公告》,决定自2017年1月9日起对长信纯债壹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基金份额归为A类份额,即原长信纯债壹号债券为长信纯债壹号债券A。长信纯债壹号债券C为新增份额,未参与之前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2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19日起恢复长信纯债壹号债券A 1000万以上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变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资产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7年1月16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梦网荣信”(股票代码:002123),“星网锐捷”(股票代码:002396)继续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1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若本基金管理人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协商,认为该证券交易当日的收盘价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本公司将采用收盘价对其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证券调整

估值价的公告

为使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相关基金的估值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的要求,经与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2017年1月16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国海证券”(股票代码:000750)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为5.08元。

待上述股票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