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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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7-001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01月16日下午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步步高大道5号五矿尊城23楼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01月15日下午15:00至01月16日下午15:00。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汪咏梅女士

(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参加会议,公司董事会过半数成员共同推举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汪咏梅女士主持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15,923,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428%。其中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13,9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02,003,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15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3,9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5,923,8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娴、郭耀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