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01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01月15日(星期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刊登于2017年01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7年01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独立董事丑建忠、任德盛、赵晋琳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0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刊登于2017年01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7年01月17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好地提升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或“上市公司”)管理效率,理顺上市公司架构,整合内部资源,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拟对现有母公司英飞拓品牌(不包含March、Swann及藏愚科技安防品牌,下同)全球专业安防相关资产、业务及架构进行调整。
一、调整方案
本次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拟将母公司英飞拓品牌全球专业安防相关资产、业务整合至即将设立的独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公司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从而更有利于内部责权利的明确与管理。
本次调整后,上市公司将通过对新设子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分管及内部制度的完善来实现对整合后的业务管理。本次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后,公司将对该业务板块适时引入管理层持股及寻求战略投资者,以尽快实现英飞拓品牌全球专业安防相关业务扭亏为盈。
本次资产整合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内部划转;此次组织架构调整后,母公司主要业绩来源为各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一)本次调整前的组织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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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调整(拟新设公司及业务划转)后组织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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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整合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内部划转;此次组织架构调整后,母公司主要业绩来源为各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本次内部调整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就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后一致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事项。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整合、架构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事项。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内部转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内部业务整合及架构调整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公司集团层面的资产结构及管理模式;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母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资产收益权利。
(三)本次调整方案的具体方案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待具体调整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