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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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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02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书面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葛海蛟先生的任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炳涛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潘剑云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朱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捷女士为公司业务总监。上述人士的任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取得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本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1、相关人士简历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

附件1:

相关人士简历

葛海蛟先生,1971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博士。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辽阳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兼中国农业银行悉尼分行海外高管。

李炳涛先生:1976年生,金融学硕士学位。现任光证国际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新鸿基金融集团董事。历任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华盛顿互惠银行投资分析员;摩根大通银行投资经理;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专业顾问委员和机构监管部副处级干部;光大集团办公厅高级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职工监事。

潘剑云先生:1970年生,经济学硕士学位、EMBA。现任公司投行管理总部总经理。历任宁波北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天一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法务室主任、投行总部总经理;公司投行浙江部总经理、投行上海三部总经理。

朱勤女士:1970年生,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历任公司投行四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董捷女士:1967年生,经济学硕士学位、IMBA。现任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历任工商银行大连二七广场支行业务部副经理;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资金营运处副处长、业务创新办公室副主任、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会计结算部总经理、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运行管理部总经理;交通银行大连分行预算财务部高级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

附件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上述人员的履历等材料,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意聘任李炳涛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潘剑云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朱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捷女士为公司业务总监。

独立董事:朱宁、徐经长、熊焰、李哲平、区胜勤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公告编号:临2017-003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葛海蛟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葛海蛟先生的任职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月16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李炳涛先生的辞呈,李炳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李炳涛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新任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

A股代码:601788 A股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04

H股代码:6178 H股简称: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梅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16-068号)。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核准梅键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沪证监许可[2017]7号),梅键先生的任职自2017年1月12日起生效。

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炳涛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潘剑云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朱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捷女士为公司业务总监。上述人士的任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取得证券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1788 证券简称: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17-00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3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3月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A座132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3月6日

至2017年3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7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H股股东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及通函详见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H股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3、参会登记:

登记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200040)

联系电话:021-22169914

传真:021-22169964

联系人:赵蕾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3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