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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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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公告编号:临2017-007

债券代码:122348债券简称:14 北辰01

债券代码:122351债券简称:14 北辰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北辰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9,000万元和本公司持有北辰京华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京华”)及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拟于近日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署《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第一创业证券运用其“第一创业民生融创0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财产,委托九江银行向北辰京华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壹拾伍亿元(人民币150,000万元),该笔资金使用期限为2年。

针对前述《公司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九江银行签署《委托贷款质押合同》,以本公司持有北辰京华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相对应质押财产的价值为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本公司拟与第一创业证券、九江银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代偿承诺函》,代偿范围包括《公司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本公司承诺对《公司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人民币109,000万元主债权及上述费用承担代偿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担保事项。鉴于本公司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6-023),上述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顺德路82号(7-25)室

法定代表人:郭立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北辰京华100%股权。

(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财务情况:北辰京华于2016年8月11日新设立,截至2016年9月30日,北辰京华未经审计总资产117,567.55万元,总负债115,568.48万元,净资产1999.07万元,净利润-0.93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九江银行签署《委托贷款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针对前述《公司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以本公司持有北辰京华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质押财产的价值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公司拟与第一创业证券和九江银行签署《代偿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代偿范围包括《公司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本公司承诺对《公司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人民币109,000万元主债权及上述费用承担代偿责任;

2.担保金额:人民币109,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查证,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累计为498,7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27%。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498,7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27%。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