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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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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发售募集期的公告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证监许可【2016】2013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16年12月26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期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20日。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延长本基金发售募集期至2017年3月20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6年12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大成惠祥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555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 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大成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大成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化科技,代码:002250)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月17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截止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旗下的基金投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大成国家安全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大成策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不超过12 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可供分配收益的6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分红款小于2 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