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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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滨田修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723.58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47号《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723.5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47号《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8,723.58万元。

●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63元,共计募集资金36,5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10万元(承销及保荐费总计2,960万元,已预付1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3,76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22万元和预付的承销及保荐费1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号),并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全部到账。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34,37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为31,793万元,其余部分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置换前期投入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6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23.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47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723.58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月17日出具了天健审[2017]47号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天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龙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天龙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天龙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8,723.58万元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本次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47号专项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723.58万元。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