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17-00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持有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风电)无限售流通股份316,049,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年内,将持股逐步划转至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三个月内划转节能风电股份不超过20,777,800股(即不超过节能风电目前股本的1%),六个月内划转节能风电股份不超过41,555,600股(即不超过节能风电目前股本的2%),三年内划转节能风电股份不超过249,333,600股(即不超过节能风电目前股本的1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划转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节能风电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后,由相关委托投资管理人独立自主管理,可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
2017年1月18日,公司收到社保基金发来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关于减持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有股份的具体来源:
社保基金在节能风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316,049,333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15年9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截至本公告日,社保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16,049,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1%。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社保基金不存在一致行动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即2014年9月29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社保基金未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年内,社保基金将持股逐步划转至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三个月内划转节能风电股份不超过20,777,800股(即不超过节能风电目前股本的1%),六个月内划转节能风电股份不超过41,555,600股(即不超过节能风电目前股本的2%),三年内划转节能风电股份不超过249,333,600股(即不超过节能风电目前股本的12%),若此期间节能风电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划转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节能风电股份划转至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后,由相关委托投资管理人独立自主管理,可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首发股份限售承诺:社保基金承诺,自节能风电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即2014年9月29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节能风电的股份,也不由节能风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2、减持承诺:社保基金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第一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社保基金通过投资所持有的节能风电股份总数之50%,两年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社保基金通过投资所持有的节能风电股份总数之8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社保基金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社保基金资产配置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社保基金将节能风电股份划转至其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后,由相关委托投资管理人独立自主管理,可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二)社保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社保基金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