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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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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首个运作周期第一次
受限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7-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7月21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首个运作周期为2016 年7 月21日至2018 年1月21 日,该运作周期内第一个受限开放期为2017 年1月23日,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2、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如下表所示:

注: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5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基金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受限开放期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受限开放期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五楼

电话:0755-22621438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5.2 场外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方式运作,首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的期间;之后每相邻两个自由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运作周期,时长为18个月。在自由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在每个运作周期内包含3个封闭期,首个封闭期为每个运作周期首日起至第一个受限开放期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一个受限开放期的下一日起至第二个受限开放期的前一日,第三个封闭期为第二个受限开放期的下一日起至当期运作周期的最后一日,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亦不上市交易。在受限开放期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

2、在每个受限开放期,基金管理人为投资人办理赎回业务,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每个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数量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10%以内(含10%)。若当日申请净赎回量占比超过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10%,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进行部分确认,确保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接受的净赎回数量占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10%以内(含10%)。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0%(含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数量上限(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自动取消赎回,不得延期赎回。如净赎回数量占比未超过10%,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对当日的申购申请按照当日有效赎回申请占当日实际有效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在任一自由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以上任意一种情形,本基金将转型为普通开放式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平安大华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转型前将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或者交易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选择。

3、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含自由开放期和受限开放期,下同)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受限开放日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大华鼎信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143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新增凤凰金信(银川)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凤凰金信”)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1月19日起新增凤凰金信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下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业务。

注:700005和700006、001609和001610、001664和001665、002450和002451、002598和002599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费率优惠

从2017年1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凤凰金信网上交易方式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定投业务,其前端享有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以凤凰金信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列表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其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转换、定投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5、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凤凰金信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且为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凤凰金信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0-5919

网址:http://www.fengfd.com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