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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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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7-003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6日通过公司电子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19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王建成先生、薛廷伍先生、郑鸿女士、周晓苏女士和马战坤先生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薛廷伍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72万元,聘期一年。详见《中牧股份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7-004)。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收益,按照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同意公司2017年度使用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包括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理财额度在2017年度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中牧股份关于2017年度投资理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控股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 亿元(含房屋土地租金等)的财务资助。

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胜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亿元的财务资助。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成都华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对控股企业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利率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以上三家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不单独公告。

五、关于终止实施动物防疫服务信息平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控股子公司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动物防疫服务信息平台项目。

六、关于终止实施兰州生物药厂口蹄疫车间扩产和技改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国家有关行业监管政策已发生重大调整,同意终止实施兰州生物药厂口蹄疫车间扩产和技改项目。

七、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八、关于召开中牧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17年2月17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牧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06)。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附:简历

薛廷伍先生,5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兽医师,曾任农业部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干部、中国种畜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7-004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6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业务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业务,并支付上述两项审计费用共计72万元,聘期一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7-005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投资理财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于2017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用于理财业务的资金规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且在2017年度内可循环使用。

●投资理财业务的品种包括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

●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述

按照《中牧股份投资理财产品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2017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包括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

2017年度用于投资理财业务的资金规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该理财额度在2017年度内可循环使用。

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据测算,2017年度拟用于投资理财业务的最大资金规模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理财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投资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针对投资理财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理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结合资金收支特点及存量变化情况,在综合考虑收益率、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有助于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和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风险及解决措施

1、公司2017年度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只针对保本型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在实施前,公司将综合预期收益、期限、风险状况等因素来确定理财品种或方式,但不能完全排除因宏观经济或金融市场波动,对投资理财实际收益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2、公司理财业务管理以资金安全并保持合理的流动性,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投资需求为主要原则。但如果公司阶段性资金使用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因为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或方式与资金使用计划不匹配而产生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有:

1、在满足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低风险投资理财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以获取相对较多的投资收益。

2、在统筹考虑公司整体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制定资金计划,在做好资金调配的基础上确定理财产品业务规模。

3、对理财产品做充分评估后再进行运作,同时在确定理财产品业务的运作方式及投资期限时,采取适度分散原则,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流动性风险。

4、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设立理财资金台账,并会同稽核审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经办人员在理财产品到期前,提前与合作方进行沟通,确保资金到期能够顺利收回或按需要进行再投资。

5、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稽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价格、投资标的、投资理财额度可行性以及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有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的权利与义务。

五、2016年公司投资理财情况

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的投资理财额度,2016年度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13亿元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约为3372万元。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95证券简称:中牧股份公告编号:2017-00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17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7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17日

至2017年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7年2月13日-14日9:00-11:0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8区16号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72010、010-83672029

传 真:010-63702196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