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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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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7-00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16年8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6年12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8,600,451股新股。根据询价结果,截至2017年1月6日止,利源精制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63,620,3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92.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4,409,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955,590,992.68元。经确认,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日为2017年1月24日。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金石期货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市弘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自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认购的股份。”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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