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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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7年1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16: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8下午15:00-1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瑞发路12号公司行政楼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则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3,675,2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61,191,294股的21.5025%。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3,587,2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491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207,46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8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1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6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16%。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及全部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国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59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80,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5,214,7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761%;反对8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国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589,9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85,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5,210,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92%;反对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人数的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63,589,9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85,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594,57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80,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杨文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210,1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92%;反对85,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同意5,210,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92%;反对8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郭钟泳、胡一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股东、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1月19日下午17: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1月9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5人,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公司独立董事徐印州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谭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独立董事徐印州先生、董事长谭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刘国常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徐印州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董事长谭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徐印州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徐印州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董事陈国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徐印州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长谭骅先生、董事陈国军先生、独立董事徐印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为谭骅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盖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御银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号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证资管”)设立的“广州证券鲲鹏御银二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截止2016年2月5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所购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2月6日起12个月。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全文及其摘要。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即为2016年1月26日至2017年7月25日,其通过资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2016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5日,目前仍在锁定期内。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公司股票均处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股票解锁后及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广证资管通过设立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购买并持有御银股份股票;同时在该部分股票锁定期满后,资管计划有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出售其持有的御银股份股票。

2、资管计划提前或届满终止后,广证资管将对该资管计划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算,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全体委托人之间的约定进行一次性现金分配。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当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已全部变现、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并进行后续的财产清算、分配工作;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