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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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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世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世春先生因调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在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刘世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此次刘世春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新任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对刘世春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长胡国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国光先生由于个人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长、监事及在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

因胡国光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在新任监事到任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胡国光生将继续履行监事长、监事的职责。待辞职生效后,胡国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长、监事及在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

公司监事会对胡国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栗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栗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栗谦先生申请辞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栗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于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4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月18日,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刘世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世春先生调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在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为保障公司正常合规运营,经征询公司全部董事意见并获得同意后,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监事会成员、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本次董事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高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2、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高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3、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高靓女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意免去高靓女士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吕洪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吕洪斌先生个人简历请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总经理简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经审核吕洪斌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吕洪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聘任总经理事项,其提名、聘任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杨扬先生、白力先生;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赵泽辉先生。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其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3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经查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其提名、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吕洪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吕洪斌先生简历如下:

吕洪斌,男,1974年7月出生,双学士学历。

2006年5月~2014年7月任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2014年3月~2014年7月任金融街(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2014年7月至今,担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先后分管过总部经营管理、投资管理工作以及金融街惠州置业、金融街广州置业的管理工作,具有总部和子公司的综合管理经验。

吕洪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吕洪斌先生曾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同意杨扬先生、白力先生、赵泽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杨扬先生、白力先生、赵泽辉先生简历如下:

杨扬先生简历

杨扬,男,1968年3月出生,香港科技大学EMBA专业,硕士学历。

1994年9月~1995年8月任金融街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程师,1995年9月~2000年1月任金融街协调中心副主任,2000年1月~2005年5月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5年6月~2011年6月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杨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杨扬先生现任金融街集团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金融街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白力先生简历

白力,男,1974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8年5月~2016年11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处处长、团委书记(副司局级),其中,2010年~2015年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担任区长助理、北京金融街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等职务,主要负责金融街区域开发建设指挥工作。目前担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

白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白力先生现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任总经理,金融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50.44%。

赵泽辉先生简历

赵泽辉,男,1971年1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专业,硕士学历。

1994年7月~1998年10月任中远(集团)总公司计财部计划处干部,1998年10月~2002年1月任中远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经营部经理、北京远洋基业房地产顾问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2006年8月任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2006年8月~2011年9月任远洋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商务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现任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投资总监。

赵泽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赵泽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安邦人寿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7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1月18日,公司收到胡国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国光先生因个人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长、监事及在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合规开展工作,经征询公司全部监事意见并获得同意后,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经过充分的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栗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栗谦先生个人简历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监事会认为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同意其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候选人简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同意栗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栗谦先生简历如下:

栗谦先生简历

栗谦,男,1965年5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

工作经历:曾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北京德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奕兴天宫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金融街重庆融拓置业有限公司、南昌金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栗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栗谦先生曾任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8,022股。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7-00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2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

4.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16日(周四)14:50。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7年2月15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年2月16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10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选举杨扬、白力、赵泽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栗谦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注:上述议题中第1项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出董事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一)、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7年2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2月16日下午13:3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2月16日下午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丁明明、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v ”):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授权表决意见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自己决定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二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02 投票简称:金街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关于本次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为2017年2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发表的独立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吕洪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同本届董事会。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上述公司聘任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核吕洪斌先生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聘任吕洪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聘任总经理事项,其提名、聘任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

祁怀锦 林义相 牛俊杰

2017年1月19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的独立意见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同意推荐杨扬先生、白力先生、赵泽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经查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此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其提名、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祁怀锦 林义相 牛俊杰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