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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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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的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17-0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相关信息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8,135,529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5,808,135,529元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慧峰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0755-82943666

成立日期:1993年8月1日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38549B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电子信箱:IR@cmschina.com.cn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4669

(二)债券转让条件确认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收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83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申请确认的发行额度不超过净资本60%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债券发行及备案情况

1、债券全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招商1701。

3、债券代码:117552。

4、发行总额: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根据本期债券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规模为38亿元。

5、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6、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不超过200名。

(四)本期债券产品设计

1、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应当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整倍数,最大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2、存续期限:4个月,自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5月12日,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票面利率:3.98%。

4、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5、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1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12日。

6、起息日:2017年1月12日。

7、付息日:2017年5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本金兑付日:2017年5月1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指定专门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本息偿付,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00002213800000013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华强支行

大额支付号:102584002215

11、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偿债保障机制:

发行人已为本期债券设立了由受托管理人监管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若发行人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的,不得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债券偿债保障金专户和募集资金专户为同一账户,独立于发行人其他账户的偿债保障金专户,分别用于兑息、兑付资金归集和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用。

发行人承诺,在每期债券付息日五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在每期债券到期日十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的百分之二十以上资金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并在到期日二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发行人采取了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聘请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此在债券存续期限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按照规定或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该规则并受之约束。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公司根据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安排,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推动专项偿债计划的实施,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兑付期限结束后的相关事宜。

(4)提高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净资本对债务覆盖度高。公司将积极推进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和创新发展,持续增强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5)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6)强大的股东支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其业务主要分布于交通运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与服务(港口、公路、能源运输及物流)、金融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产业。招商证券为招商局集团核心业务板块的重点子公司,在招商局集团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历年来得到了招商局集团及成员企业诸多支持,在必要时能够获得招商局集团的重要信用支撑。

(7)其他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五)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1。

(六)承销机构和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行销售方式。

(七)募集资金用途和用途变更程序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存续期限变更资金用途需经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八)登记注册情况

本期债券于近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注册。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

发行期限为1个工作日,即2017年1月12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38亿元。

(三)其他

实际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2017-00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更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836号)。

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由于本次发行为跨年度发行,为2017年度发行的第一期,故本期债券名称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变更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发行文件募集说明书涉及相关名称相应由“2016”变更为“2017”。本期债券其他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均不做变更,且上述文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相关约定及意见等均适用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17-00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获得

上交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获准发行短期公司债券。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 [2017]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65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有效期为自本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