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天利 公告编号:临2017-011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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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副董事长徐文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长陈俊豪先生、董事陈继南先生、独立董事王新安先生、马新智先生、徐世美女士、赵息女士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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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任娉婷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天利 公告编号:临2017-012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1月 3 日和2017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中文名称及英文名称,并根据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英文名称由“Xinjiang Dushanzi TianLi High & New Tech Co.Ltd,P.R.C.”变更为“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公司拟相应对现行《公司章程》的名称、1.2条第一款、1.4条作出如下修订:
现行《公司章程》的名称为《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修改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2条第一款原文为:
1.2条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修改为:
1.2条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4条原文为:
1.4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Dushanzi TianLi High & New Tech Co.Ltd,P.R.C.
拟修改为:
1.4条公司注册名称: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Petroleum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目前公司名称变更已经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公司将根据公司名称的变更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提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