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2017-0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四季酒店五层紫禁厅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执行董事殷可先生、杨明辉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5人,出席5人,其中,监事饶戈平先生、雷勇先生以电话方式参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郑京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境内外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新百利有限公司等相关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5%以下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除外)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三)关于议案表决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关于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由公司非关联/连方股东审议,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关联/连方回避表决,其中,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为1,999,695,746股。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文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http://www.cs.ecitic.com)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汶、吴俊霞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编号:临2017-0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6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正式披露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6年,受市场环境的整体情况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较2015年同期下降。其中,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32.16%、47.64%。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张佑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康江女士签字并盖章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