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7-010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6,966,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23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77号)核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或“公司”)向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236,966,824股,分别为洪涛、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该股份已于2016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于2016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12,355,650股增加至949,322,474股。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949,322,47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37,940,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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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间,各承诺方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即在限售期内没有减持过本次发行取得的限售股份。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2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36,966,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9名,持有账户45户,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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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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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福星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信建投证券对福星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其它事项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本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