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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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7-XXX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江苏超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力”)控股权乃至100%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红墙股份;证券代码:002809)自 2016年12月22日开市起停牌,并分别于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7)及《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经核实及论证,公司明确相关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星期五)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具体情况请参见2017年1月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以及2017年1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1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拟购买江苏超力控股权乃至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江苏超力目前的全体股东为吴建华、王爱军、黄立军、薛栋、吴素梅、薛勤生、孙祥民、孙健、裴小洁、耿德兰及吴亚萍等11名自然人,以及徐州丛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徐州光环钢管销售有限公司等2名法人。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江苏超力及其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关联交易。由于本次公司拟以现金购买江苏超力股权,因此江苏超力各股东不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方式

经协商,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各股东所持有江苏超力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

3、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江苏超力由全国劳模吴建华先生领导创建,集混凝土工程化学建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专业化技术服务为一体。江苏超力主营混凝土系列外加剂、桥梁孔道压浆料(剂)、路面用系列填缝材料等化学建材,在道路、桥梁等工程领域拥有多年的混凝土外加剂经营经验,且拥有一批成熟的销售人才。江苏超力与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同属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标准,该行业属于“专用化学产品制造”(C266)下的“专项化学用品制造”(C2662)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6年12月21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所作的主要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选聘了各中介机构,并与江苏超力股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和谈判。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设计,并将方案与相关各方进行了沟通、咨询和论证,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江苏超力开展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同时,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其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且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延期复牌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体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完成。为确保本次交易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本次交易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0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争取在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交所申请继续停牌。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董事会和深交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2月20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与相关各方继续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