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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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2015年10月1日起启用新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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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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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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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项目分段计算,其中2015年9月30日之前(含此日)采用“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20%。”,2015年10月1日起使用新基准即“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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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日期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填写;证券从业年限以从事证券业务相关的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原则,并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流程,在授权、研究、决策、交易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保证公平交易制度的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是围绕经济转型和消费升级的大背景,寻找中长期成长趋势确定性较强以及景气拐点向上的行业。一方面,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个股,按照行业景气度、细分市场空间、企业战略、管理层执行力、企业竞争力等几个角度,挖掘优质成长个股;另一方面,从行业政策导向、竞争格局、供需结构、景气度等角度把握板块轮动的投资机会,以此获得中长期投资回报。
2016年,随着稳增长政策的逐步落实及改革的不断推进,市场对经济前景的担忧在减弱。同时,随着以煤炭行业为代表的供给侧改革的逐步推进,市场对改革的信心有了恢复的迹象。货币政策方面,松紧适度,为稳增长和促改革提供了较好的环境。汇率方面,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积极维护外汇市场稳定,预期管理的效果较好。财政政策方面,稳增长已初显成效,而PPP(公私合营)则是重要的稳增长途径。综合来看,改革、转型、升级和创新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线,决策层推动供给侧改革、国企改革、新消费、战略新兴产业的政策意图较为明显。
2016年上半年,市场经历了较大幅度的震荡,而三季度以来,市场逐步回归平静,但整体风险偏好在降低,市场对于业绩确定性的偏好在提升,因此行业及公司内生性成长的质量将是关键,同时还要求合理的估值即“好价格”。我们将围绕“好公司”和“好价格”这两个核心要素进行行业和个股选择。我们认为,中长期成长性比较确定的行业包括军民融合、自主可控、人工智能、小家电、新材料、半导体、精品内容制作、节能环保等,中期比较确定的投资机会可能来自农产品及资源品的价格复苏,以及具有惠民生和稳增长功效的新基建等。我们认为供给侧改革有利于从中长期角度扭转产能过剩的局面,部分传统行业可能面临阶段性景气拐点;同时,我们更加期待以增加有效供给满足潜在需求的供给侧改革。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9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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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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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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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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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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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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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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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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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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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三)《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四)《融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五)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深圳证券交易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rtfund.com查询。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0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