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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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7-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编号:2017-00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1,128,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04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23日(星期一)。

一、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情况及股本情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或“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21,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28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77,821,011股,该部分股份于2014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增至为398,821,011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额为471,315,045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6,721,124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31,128,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046%。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和湖南湘投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上述股东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作出承诺: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限售期为三十六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无后续追加的承诺以及无其他承诺。

三、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上市公司对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可上市流通股份持有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月2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1,128,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046%。

3、本次解禁限售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人数为2名。

5、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