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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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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修正暨业绩预盈的补充公告

2017-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17-003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业绩修正暨业绩预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披露了《2016 年度业绩修正暨业绩预盈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预计盈利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7】000108号),公司财务部门预计2016年业绩将扭亏为盈,并净资产转正。

在公司2016年10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16年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因公司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负债数额较多,财务费用压力大,至下一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现对上述公告中的业绩预告修正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所持有的盛京银行股权,在2015年9月份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下称华融或华融公司)与沈阳展业置地有限公司(下称展业或展业置地)贷款纠纷案于2015年9月23日被冻结。冻结期限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8年9月22日止。直至2016年9月23日才解除司法冻结。(详见公司2016-069号公告)

2、公司在2016年10月26日发布拟出售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盛京银行股权的公告(公告号2016-083号),拟决定出售部分或全部盛京银行股权,当时因交易对手未能确定,以及资产还未进行评估,对公司的业绩的实际影响未能确定。

3、公司在2016年11月12日发布出售盛京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号2016-092号),公司在11日与太原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盛京银行非上市内资股8550万股转让给太原茂业,转让股价为6.1元/股,转让总金额为52,155万元;上述交易经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告 2016-107号)。

4、2016年12月7日,公司发布编号为2016-108号的关于出售盛京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太原茂业已根据转让协议并支付公司第一笔20%股权转让款,公司已收到上述款项。

5、2016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编号为2016-112号的关于出售盛京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交易双方完成了47,025,000股的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6、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编号为2016-113号的关于出售盛京银行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司收到了太原茂业支付的第二笔35%的股权转让款。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双方完成了55%(即47,025,000股)的标的股票资产过户登记手续,并合计收到股权转让款28,685.25万元。

综上,本次业绩扭亏主要系公司在2016年第四季度(11-12月)通过出售并交割持有的部分盛京银行股权,导致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