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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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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17临006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一路89号国泰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旭晴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邓爱群先生、许党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会议,独立董事付津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闫立新女士、刘昭优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参加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何骥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上述 5%以下股东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票数。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按累积投票制表决,且均获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中明、谭闷然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07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投票,选举刘勇虎先生、李健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刘勇虎先生、李健先生将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刘勇虎,男,1967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学校教师、车间副主任、支部书记,江西国泰五洲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执行监事。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

2、李健,男,1962年2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副所长,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办主任,江西抚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监事。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08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熊旭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熊旭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共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国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以下人员为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1)熊旭晴先生、李华才先生、邓志斌先生、刘文生先生、杨祖一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熊旭晴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任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杨祖一先生、陈共孙先生、李汉国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杨祖一先生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余新培先生、李汉国先生、刘元魁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余新培先生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李汉国先生、余新培先生、邓志斌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汉国先生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华才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主持经理层工作。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文生先生、何骥先生、付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谢红卫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拟聘任李仕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钟依权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敏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简 历

1、熊旭晴,男,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省国防科工办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江西乔家栅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省纪委驻国防科工办纪检组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江西省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陈共孙,男,1965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政工师,2008年5月毕业于北京大学EMBA高级研修班。历任江西永胜机械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副厂长、厂长等,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李华才,男,1964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西机械化工厂历任销售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

4、刘文生,男,1962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宝钢集团人民机械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江西钢丝厂雨弹分厂副厂长、厂长,江西钢丝厂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何 骥,男,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执业律师,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付 勇,男,1963年5月生, 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爆破工程师。历任江西钢丝厂检验处技术员、工程师、副处长、处长,江西钢丝厂厂长助理、副厂长,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监事。现任江西新余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7、谢红卫,男,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爆破工程师。历任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技术员、工程师、车间副主任、技质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总工程师,江西赣州国泰特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李仕民,男,1966年9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机械化工厂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江西省军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总会计师,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9、钟依权,男,1983年9月生,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历任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教师,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助理、审计法务部副总经理。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发展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

10、程 敏,女,1980年5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机械化工厂出纳、会计、总账会计、副科长,江西吉安国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江西五洲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7临009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推举杜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杜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简 历

1、杜华,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会计师。1989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赣州有色冶金化工厂财务科会计,2005年11月至今任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报表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