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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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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7-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7-00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报道简述

近日,有媒体刊登名为《交大昂立两股东减持套现两亿 股价骤跌引出投资者两大质疑》等相关报道,“新南洋先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交大昂立股份2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而交大产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0.385%。此后,交大昂立股价出现明显下跌。由于两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因而有投资者认为这有违新南洋关于减持不超过3%的承诺”、“关联公司资金使用未走‘程序’、涉嫌信息披露违规”,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

二、 澄清说明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相关报道内容进行了核实,现澄清说明如下:

(一)关于股东减持的披露

经核查,公司按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对2016年大股东新南洋及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事宜作了披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1月9日实施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八号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中的规定,“适用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适用本指引,在首次减持发生日之前十五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收到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关于《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16年6月18日和2016年6月1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6)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7),新南洋拟于2016 年 7月 11日至 2017年 1月 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3%的股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任意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在收到新南洋通知“减持昂立股份超过1%”时,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3)。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南洋发来的《关于减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5)。自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12月28日,新南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2%,其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新南洋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96)。

(二)关于苏州兆元的借款问题

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兆元)系我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昂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实业)的对外投资项目。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昂立实业股权占比30%,上海交大南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房产)股权占比70%(南洋房产系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除昂立实业与南洋房产共同投资苏州兆元外,公司与南洋房产无其他股权或其他资产关系。

2008年投资初期,昂立实业自苏州吴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吴城”)受让苏州兆元70%股权。2009年5月22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出让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转让所持苏州兆元40%股份至南洋房产,由此昂立实业的股权占比降至30%。

苏州兆元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该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主要为位于江苏太仓的“南洋一号公馆”。鉴于苏州兆元房产项目开发和运作的实际需要,苏州兆元形成了股东会决议,股东双方确认苏州兆元在运营中若发生资金缺口,由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履行股东借款义务,双方均不结算借款利息。

公司对苏州兆元项目的借款均在股东同比例借款的框架下进行。2009年公司对苏州兆元借款余额1167万元,南洋房产借款余额2736万元;2010年度期末无借款;2011年度期末无借款;2012年末借款余额1500万元,南洋房产借款余额22160万元;2013年末借款余额7000万元,南洋房产借款余额16710万元;2014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内借款余额8400万元,其中2900万元系苏州兆元向公司所属子公司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昂立久鼎)的抵押担保借款,借款3个月,收取贷款利息62.29万元,该报告期末南洋房产借款余额13130万元;2015年末借款余额5500万元,南洋房产借款余额14160万元。至2016年9月,公司对苏州兆元的借款已悉数收回,期末无余额。苏州兆元借款明细见下表:

公司的上述对外借款,根据《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总裁以及财务总监联签,决策和审批流程符合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苏州兆元的借款在各相关年度的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并在各相关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体正式公告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