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7-002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80%左右。
(三)本次预测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60.72万元。
(二)每股收益:0.223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影响本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粘胶短纤维、纯碱、PVC、烧碱售价同比上涨,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原盐价格同比下滑,使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6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7-003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盐田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4日、201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盐田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临2014-045号)、《关于盐田土地收储的进展公告》(临2015-001号),就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盐化”)涉及的10000亩盐田土地收储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告,现将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10000盐田土地的收储进展情况
2014年9月4日,公司公告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理委员会拟先期收储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清河盐化”)10000亩盐田土地,拟分两期实施,每次收储5000亩。
2015年1月7日,首期5000亩土地收储事项获得河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大清河盐化将5000亩土地使用权交由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委会收储。
2015年5月10日,三友盐化、大清河盐化与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土地收储中心”)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经协商确定首期5000亩土地收购价格为4.4万元/亩,土地补偿款共计2.2亿元,土地收储中心已支付1.4亿元,剩余土地补偿款将于发出土地开发通知时支付。地上附着物及盐田建设补偿款待实际开发时由三友盐化和土地收储中心根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支付给三友盐化。
2016年6月20日,河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大清河盐化将剩余的5000亩土地使用权交由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委会收储。
2017年01月20日,三友盐化、大清河盐化与唐山湾国际旅游岛土地收储交易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经评估确定剩余的5000亩土地收储价格为4.8万元/亩,土地补偿款共计2.4亿元,土地收储中心于2017年02月28日前支付5154.46万元,2017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万元,剩余土地补偿款将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同时根据评估结果,土地收储中心需于2017年02月28日前支付大清河盐化所属地上附着资产补偿款273.32万元、三友盐化所属地上附着资产补偿款4572.22万元。
二、风险提示
目前三友盐化尚未收到上述相关补偿款,且受地方政策调整及政府财政影响,存在收储补偿款到账不及时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