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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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2017-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3 证券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7-001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6,330,274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2月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系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经2013年5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3年6月17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2013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通过,并于2014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1号)核准文件。

截至2014年1月22日止,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实际向特定对象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票151,376,146股,发行价格为21.8元/股。其中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量为15,137,614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4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7年1月28日;向其他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5年1月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具体发行情况和发行后股份变动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1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该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经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了“以总股本1,595,389,9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了“以总股本2,549,015,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078,424,92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份总数量为36,330,274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向其他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后将安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其他股东认购的股份已于2015年1月28日上市流通。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限售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国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三安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6,330,274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2月3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