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7-002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二○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召开。林复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范卿午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陈冬华董事代为投票,列席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共15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调整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等部门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经营层提议,调整设立零售业务部等部门。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调增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从公司董事会工作需要出发,提名公司董事汤哲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增加稳定中长期负债来源,支持新增中长期资产业务的开展,增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拟申请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金融债券。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特别授权的议案
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事项授权: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金融债券的实施事宜,并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动而适时调整本次金融债券的发行条款;二、在发行额度内特别授权:1、授权行长胡昇荣先生、副行长束行农先生代表本行办理本次金融债券发行业务的相关具体事宜;并授权行长胡昇荣先生、副行长束行农先生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在股东大会确定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对发行条款作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金额的确定、债券期限、利率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2、授权行长胡昇荣先生、副行长束行农先生采取为完成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所需要的其他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必要的承销机构、债券信用评级机构、法律顾问或其他专业人士)。
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0日
证券简称: 南京银行 证券代码: 601009 编号: 临2017-003
优先股代码:360019 360024 优先股简称:南银优1 南银优2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8人,实到监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吕冬阳先生提议召开并主持,经与会监事的认真审议,表决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