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关于调整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关于调整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1日完成计票,表决通过上述议案,自2016年11月1日起,本基金开始实施新的管理费率与赎回费率。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决议情况,可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9月26日、9月27日、9月28日、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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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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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东方新价值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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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价值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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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3日生效,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规定。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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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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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四季度,经济数据进一步显现出结构性复苏,无风险收益率也在十月份创出新低,带动以保险为代表的长期资金对于二级市场配置意愿进一步加强,低估值蓝筹股在四季度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带动上证综指上涨3.29%、但IPO出现加速,供给端放量为中小市值股票带来压力,受此影响中小板指下跌4.59%创业板指下跌8.74%。其中建筑建材、钢铁涨幅居前,传媒、计算机跌幅较大。基本面方面,经济的复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验证,但市场对库存周期的延续性存在质疑。政策面上,央行在2016年10月底开始微调,后在12月确认货币政策的微妙变化,从“适度宽松”转向“中性”。流动性层面,整个四季度都偏紧。
2016年四季度,无风险收益率在10月触及新低,保险资金出于配置压力加大了对于低估值蓝筹的配置力度,结合总书记再次强调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以及PPP订单落地率的提升,三方共振带动建筑类股票出现大幅上涨;另一方面,美国大选揭晓,全球资本市场预期川普的执政政策将带动美国经济出现复苏以及向全球输出通胀,PPI连续数月回暖提升了企业主动补库存意愿,进一步带动上游资源品价格持续上涨。2016年四季度债市的调整,利率债调整的触发点是11月9日特朗普当选冲击下外围债市的调整;信用债的调整紧跟其后,虽然隐蔽但幅度巨大,其间伴随着理财纳入MPA考核、私行资产配置变化、资管税务变化、交易所调整质押率等各种传闻。12月下旬央行在银行间投入巨量资金,利率债在超调之后开展一轮反弹,之后信用债市场有所恢复,成交逐渐有所改善。
本基金权益仓位根据市场特点进行了主动调整,在本季度前半段提升权益仓位并加大了低估值蓝筹股的配置比例,并积极参与了化工、油气等受益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的上游资源类行业获取了一定幅度超额收益。此后随国债收益率触底反弹,及时降低仓位比例并转为配置消费类板块。展望2017年一季度,我们认为,经济总体仍处于缓慢寻底阶段,但其中仍不乏结构性亮点,一方面,PPI连续数月处于扩张区间,增强了企业主动补库存意愿,而根据历史经验,企业补库存意愿提升后的6个月左右,中游制造业再投资有望启动,这将可能成为17年上半年一大亮点;另一方面随着16年前两批入库的PPP项目落地,将一定程度对冲地产投资下滑带来的负面影响。
针对证券市场投资,我们认为,2017年一季度由于同期物价基数较低,结合春节效应通胀有一定上行压力,而上游的农产品、油气资源等板块作为通胀受益行业在这一阶段有望获取超额收益。另一方面PPP项目落地速度加快,将为相关工程、环保类企业带来订单的快速增长,也将带来工程机械销量出现一定回升,相关行业板块也将出现超额收益,对此我们也将保持持续跟踪。2017年上半年的机会在于超跌之后的反弹,全年债券资产仍可能带来不错的绝对收益。组合拟以短久期城投、短融和存单为底仓,配合利率债的波段操作。
本组合在2016年四季度的剧烈变化中,适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了仓位和久期调整,主要集中在信用风险较小的老城投品种,组合回撤较小。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净值增长率为-1.5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2.25%;本基金C类净值增长率为-1.5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5%,低于业绩比较基准2.34%。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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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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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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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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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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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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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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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过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新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
8.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1日
2016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