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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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定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聘任副总经理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定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声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见刊登于2017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

4.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张翠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温日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何定涛》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调整,其具体情况如下:

张翠兰女士和温日平先生调整后的薪酬标准自2017年1月起开始执行。

经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总经理余少雄先生分别提名,聘任何定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确定其薪酬: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何定涛先生的薪酬标准自2017年2月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贷款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拟分别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承、商票贴现、票据置换等。

2、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追加人民币0.5亿元授信额度(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拟增加至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备用信用证和以美元计量的财资产品等。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叶家豪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文书。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叶家豪、叶洪孝回避表决。

1、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家豪、叶秀冬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追加人民币0.5亿元授信额度(公司于2016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拟增加至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智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叶家豪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关联交易是企业融资过程中,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发生的正常的担保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叶家豪先生、叶洪孝先生在该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海岸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余少雄先生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何定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聘任副总经理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何定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详见刊登于2017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宋声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详见刊登于2017年1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

4.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张翠兰》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温日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何定涛》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对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予以调整,其具体情况如下:

张翠兰女士和温日平先生调整后的薪酬标准自2017年1月起开始执行。

经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总经理余少雄先生分别提名,聘任何定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确定其薪酬: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何定涛先生的薪酬标准自2017年2月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轶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轶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张轶女士将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轶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轶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定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何定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此次聘任进行事前审核并且未提出异议。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0755-25329745

邮箱:ir@qx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江南名苑一、二层

邮编:518038

何定涛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2日

附:简历

何定涛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09年4月任富国(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2009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鑫麒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任深圳市浅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止目前,何定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定涛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何定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宋声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宋声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329819

传真:0755-25329745

邮箱:ir@qx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江南名苑一、二层

邮编:518038

宋声艳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2日

附:简历

宋声艳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事务总监。

截止目前,宋声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先生、总经理余少雄先生分别提名,拟聘任何定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经审阅被提名人选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被提名人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何定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何定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调整部分高管薪酬及新任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适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何文祥、耿建新、陈友春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