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月24日

查看其他日期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32 股票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03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月22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公司总部7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10,667万元。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制订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制度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芬林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到期之日为止。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金芬林女士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于2017年2月14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详细安排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金芬林女士简历

金芬林,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大连大显高木模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秘书。2008年起任职于公司,现任VMD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金芬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832 股票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04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月22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公司总部7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民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修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制度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17-005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7年2月14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7年2月14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17年2月13日下午15:00—2017年2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7年2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2月7日,截至该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比音勒芬大厦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7年1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议案1至议案5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2月10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7年2月10日8:30-11:30,13:00-16:00。

3. 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309号比音勒芬大厦,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阳;

电话号码:020-39952666; 传真号码:020-39958289;

电子邮箱:investor@biemlf.com

2.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票”。

2.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年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7年2月7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