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7—001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以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2日12时。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晨光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10,000.00万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工作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公司相关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董事会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7—002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晨光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工程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晨光工程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460.74万元,全部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对晨光工程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晨光工程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主营业务为:艺术品(雕塑)制造以及艺术品贸易;艺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近期由于该公司印度市场开发顺利,即将洽谈的印度某项目预计需要开具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约3,000万元;近期中标的1.2亿元浙江某项目根据合同要求预计需要开具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函约4,800万元。鉴于以上业务的开展及2017年订货指标初步测算,晨光工程公司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总额为10,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晨光工程公司至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已达到70%以上,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还将把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晨光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晨光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糜朝华
经营范围:艺术品(雕塑)制造以及艺术品贸易;艺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设计施工总承包等。
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主要财务状况:晨光工程公司为公司2015年新设立公司,2015年尚未正式运营,没有相关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9月30日,晨光工程公司资产总额为15,489.89万元,负债总额为13,922.64万元,净资产为1,567.2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899.33万元,净利润67.2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中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相关费用和损失等,担保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持续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两年为止,保证人在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将随着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减少而相应递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于晨光工程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其公司业务的开展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460.74万元(未经审计),全部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4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7—003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防科工局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方案如下:
一、修改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并经与工商局沟通,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补充(补充内容见字体标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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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军工事项特别条款”
根据国防科工局《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实施暂行办法》、《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作为涉军上市公司,拟在《公司章程》的第二章“经营宗旨与范围”中增加一条,具体如下:
第十七条 由于公司部分产品涉及军工特殊行业,必须遵循以下特别条款:
(一)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决定涉及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的关键军工设备设施权属变更或用途改变的事项,应经国防科工委批准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四)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五)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七)公司发生以下情形的,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或备案申报程序: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
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公司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
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八)国家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的资产作为国有股权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持有;
(九)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将党的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公司章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公司拟将党的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具体如下(增加及修改内容见字体标粗部分):
原第二条后新增第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抓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重要工作。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加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行使职权与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相结合。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三重一大”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作出决定。任免干部时,党委向董事会、经理提出任免意见建议,或者对董事会或经理提名的任免人选按照干部管理规定考核、研究后,提出任免意见建议。
第一百三十七条中的经理职权范围的第(六)(七)款修改为: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上级有关要求,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根据公司党委的推荐意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四、其他
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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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修订案通过以后,公司其他管理和内控制度中涉及的相关条款将同步进行修改。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公告编号:2017- 004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江宁办公大楼八楼82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9日
至2017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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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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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2月7日—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元中路18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斌、赵秀梅
电话:025-52826031、52826033
传真:025-52826039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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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