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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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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合并异议
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的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合并异议

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并于2017年1月24日在前述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了本次合并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实施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月23日,申报期为2017年1月24日上午9:00-下午15:00。

现将本次合并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在上述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7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8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短融和超短融注册发行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含3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

2016年11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SCP34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1日发行201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票面利率为2.63%;已于2016年11月15日发行2016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80天,票面利率为2.62%;已于2016年11月22-23日发行2016年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10天,票面利率为2.66%;已于2016年11月30日发行2016年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40天,票面利率为2.75%。

2017年1月20日,公司发行2017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28%。

本期超短融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本期超短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本公司银行贷款。本期超短融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公告。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