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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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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1月2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10号)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7年2月9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鉴于董事长王轶磊先生2月9日(周四)出差可能无法赶回参加并主持股东大会,因此全体董事推选江利雄董事代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1月2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11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09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13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洁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20,000万元,已在授权期限内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1月2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10号)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要求,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51号文核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824,175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5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96.25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1,999,999.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999,996.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4年10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两个项目:

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2017年1月19日,公司已将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35万元(按最长期限一年及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如果因项目建设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事项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20,000万元,已在授权期限内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

综上,本人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监事会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同时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是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计20,000万元,已在授权期限内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九、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拟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1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17年2月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8日15∶00至2017年2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2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7-010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2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2月6日、2月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方珍慧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 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