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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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转让
所涉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2017-0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ST鲁丰 公告编号:2017-011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转让

所涉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于荣强通知,于荣强与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桥”)于2017年1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61,096,605股股份转让给山东宏桥(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人员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公司原董事于荣强先生于2016年7月5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于2016年7月1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自2017年1月19日起于荣强先生申报离任已满半年。

山东宏桥已就本次股份转让所涉股份出具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