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5楼2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利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潘广成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以上投票议案结果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确定)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律师:党东月、张书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