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7-0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7-00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及未来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自2016年1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近日,公司接到董事长杨君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

2、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实施了本次增持计划。

3、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增持金额

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5、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6、增持人股份变动情况

二、 其他说明

1、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7-00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增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隋君美女士、刘书贤先生,监事王美荣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二、增持方式:

董事隋君美女士、刘书贤先生,监事王美荣女士均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董事隋君美女士、刘书贤先生,监事王美荣女士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待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7-00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增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17年2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玉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代敏先生,监事王美荣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二、增持方式:

董事、总经理李玉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代敏先生,监事王美荣女士均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承诺

董事、总经理李玉林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代敏先生,监事王美荣女士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待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7-00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2017年2月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君兴农业”)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

招远君兴农业发展中心,系公司控股股东。

2.增持目的

针对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4.本次增持数量及比例

2017年1月26日,君兴农业增持公司股份4,488,700股,成交均价9.248元/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

本次增持前,君兴农业持有公司股份416,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4%;

本次增持后,君兴农业持有公司股份420,6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30%。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君兴农业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适时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君兴农业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君兴农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君兴农业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君兴农业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