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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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7-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2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每日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某一销售机构全部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 份的,则在该销售机构的剩余份额需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每日从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C1座

法定代表人:陈重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王志强

公司网址: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5.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从2017年2月8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公司旗下管理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