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05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参与筹建情况
于2015年12月24日召开的本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议案》,为充分释放公司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技术优势,拓宽公司金融保险领域投资,以创新业态拓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加速公司原有优势业务的商业模式创新和价值实现,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参与设立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盛财险”),该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2亿元,占该财产保险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其后,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组建融盛财险筹备组,积极开展财产保险公司的筹建申请工作。
二、批复情况
2017年2月6日,本公司收到融盛财险筹备组通知,其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关于筹建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保监许可[2017]67号),主要批复内容包括:
你筹备组关于设立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弘焜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汇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融盛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沈阳市。拟任董事长刘积仁,拟任总经理徐广哲。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参与设立的融盛财险已经获得中国保监会筹建批复,后续融盛财险仍需在规定时期内完成筹建工作,待中国保监会对筹建工作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 融盛财险才能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开展业务。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根据融盛财险筹建、设立的后续进展实际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