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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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7-1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全部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5日至6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2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承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0,505,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2,677,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8%;反对4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云坚、陈媛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