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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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6日15:00;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5日—2017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5日15:00至2017年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志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5,510,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263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413,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1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4,098,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842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412,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1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5,500,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403,2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5,500,4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403,2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3%;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5,510,3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1,413,1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王彩章律师、张良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