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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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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7-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112022 公告编号:2017-009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10南玻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16年7月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动失效。公司已于2016年7月4日发布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公司与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分别报送了《关于撤回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7年2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7]17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致力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