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公告编号:2017-010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88号泛合金融咖啡俱乐部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晓强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潘槿瑜女士、独立董事张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张均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苏行嘉先生、财务总监姜毅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
6、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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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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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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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1至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哲、刘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7-011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88号泛合金融咖啡俱乐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潘槿瑜女士、独立董事张扬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王晓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拟选举王晓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选举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拟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选举王晓强先生、杨建兴先生、李继东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王晓强先生为召集人。
选举张扬先生、李继东先生、王晓强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扬先生为召集人。
选举李继东先生、张扬先生、王晓强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继东先生为召集人。
选举李继东先生、杨建兴先生、张扬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继东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关于聘任王晓强先生为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晓强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关于聘任苏行嘉先生为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苏行嘉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关于聘任姜毅女士为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姜毅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关于修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3)。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附:王晓强先生、苏行嘉先生、姜毅女士简历
王晓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10月出生,EMBA在读。曾任宁波浙东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苏行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财务部科员,法国东方汇理银行上海分行主任会计,德隆国际战略管理中心上海友联经济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战略部高级经理,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项目发展部经理,江苏凤凰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姜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4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经理,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7-012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88号泛合金融咖啡俱乐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张均洪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张均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以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拟选举张均洪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7-013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百零七条进行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为保持公司经营决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在发生恶意收购的情况下,新改组或换届的董事会成员应至少有2/3以上的原董事会成员继续留任。”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