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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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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2月7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胡建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2月7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滨田修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6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注册资本由7,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现对《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后的《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变更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有关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本次章程修订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2月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63元,共计募集资金36,5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号),并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全部到账。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投资额8,723.58万元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监管要求经必要程序予以了置换。

截至2017年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23.58万元,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8,723.5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总计可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23,069.42万元。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产品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2、额度及期限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以上意见,瑞银证券对天龙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7亿元(含1.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6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63元,共计募集资金36,5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79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号),并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全部到账。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投资额8,723.58万元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监管要求经必要程序予以了置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认为:天龙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天龙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基于以上意见,瑞银证券对天龙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审慎判断,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 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