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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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2017-0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5 证券简称:永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7年1月18日;

2、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3.52元;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43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945.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5.06%,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标的股票来源:永安药业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 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 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7、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并登记的权益数量与公司2017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完全一致。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9日出具了《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2-0000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7年1月1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7年1月19日,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27,831,60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455,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8,376,600.00元。截至2017年1月1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6,455,0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96,455,000.00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7年1月1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2月10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96,455,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收益为0.0897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700万股增加至19,645.50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勇先生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26.38% 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陈勇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25.11% 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