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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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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2017-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2017-10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准备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5日早间临时停牌,并于2016年11月16日发布《东阳光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临2016-46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6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11月22日,公司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临2016-48号)。

经与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临2016-49号)。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于2016 年11月30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临2016-50号)。

2016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6-53号),初步确定了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及交易标的资产。因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尚未确定,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6年12月5日、12月8日、12月22日、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1月20日、1月26日,公司分别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临2016-51号、临2016-52号、临2016-60号、临2016-61号、临2017-01号、临2017-06号、临2017-09号)。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两个月内披露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5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7年1月14日发布了《东阳光科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7-05号)。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组相关工作仍在持续、稳步推进。因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公司尚在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深入协商与论证。各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以及重组相关文件的编制尚未最终完成。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并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等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因本次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