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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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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接资管计划所持股份的公告

2017-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17-006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债券代码:136405 债券简称:14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接资管计划所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份承接情况

为响应证券监管号召,维护市场稳定,根据2015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发(2015)51号)的相关规定,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集团”)在2016年2月24日至5月10日期间通过“博时资本-众赢志诚1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博时资管计划”)增持公司股票合计25,379,6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上述增持事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2016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2017年2月9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的通知:“博时资本-众赢志诚1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到期,到期后不再续期;基于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以及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的信心,亿利集团已于2017年2月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该资管计划所持有公司的股份25,379,691股,平均每股交易价格为6.65元。”

亿利集团持有的博时资管计划2017年2月3日到期,在清算期内亿利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实施了对博时资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25,379,691股的承接,交易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21%,平均每股交易价格为6.65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时资管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转由亿利集团直接持有,承接后亿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64,996,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38%。

二、后续增、减持计划

在履行前述增持计划期间,亿利集团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多次增持公司股份,但受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等因素影响,亿利集团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未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了更好的继续实施前述增持计划,亿利集团于2017年1月24日承诺: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7年2月1日起算),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或自有资金继续增持亿利洁能股份,累计增持金额3.62-4.62亿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亿利洁能的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亿利洁能股票,若由于亿利洁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使其持有的亿利洁能股票增加的,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票所得全部归亿利洁能所有。亿利集团在本次承接交易完成后,继续履行上述不减持承诺。

三、相关说明与提示

1、本次交易实施前,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华资产鲲鹏5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鹏华资管计划”)、博时资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1,281,416,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2%;本次交易实施后,亿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鹏华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保持不变,其中:亿利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64,996,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38%;一致行动人鹏华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6,420,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本次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亿利集团本次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亿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