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等六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2016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将于2017年2月24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105”,证券简称为“国债1105”,是2011年2月24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1%,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55元。
二、2016年福建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7265”,证券简称为“福建1608”,是2016年8月2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35元。
三、2016年福建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267”,证券简称为“福建16Z4”,是2016年8月2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元。
四、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785”,证券简称为“广东16Z1”,是2016年2月24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元。
五、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786”,证券简称为“广东16Z2”,是2016年2月24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7元。
六、2016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787”,证券简称为“广东16Z3”,是2016年2月24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2元。
七、本所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3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八、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2月2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2月24日除息交易。
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二月十日
关于为2016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和2016年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和2016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定于2017年2月14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证券代码“111068”,证券简称“16清新G1”,发行总额10.90亿元,票面利率3.70%,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 2016年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证券代码“111069”,证券简称“16格林G1”,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4.47%,债券期限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