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2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彭政纲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刘曙峰因公务冲突,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井贤栋、韩歆毅、黄浩、高俊国因在外地公事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丁玮、郭田勇、汪祥耀因在外地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刘兰玉因有其他事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赵颖、黄辰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童晨晖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廖章勇、沈志伟及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傅美英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2019三年投资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恒生洲际控股(香港)进行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佳佳、朱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