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2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定于2017年2月24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作如下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2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1813号宝钢集团宝山宾馆2楼友谊会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2月24日
至2017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议案的主要内容
议案1《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邹继新、张锦刚、赵昌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张克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将把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克华先生的有关材料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出异议的情况作出说明,并不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议案2《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朱永红、余汉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3《关于细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剔除事项标准的议案》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授予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等文件精神拟定,并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剔除事项细化方案根据授予方案的相关规定拟订,经与有权部门沟通,对本细化方案无异议。
本议案对“授予方案”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变动幅度异常”的界定标准作进一步细化,并对符合以下界定标准的对标样本企业予以剔除:
(1)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导致资产规模异常变动:授予年至解锁期内,样本企业任一年度因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交易行为,导致资产重组当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比上年度变动幅度超过100%的。细化该界定标准的原因是:考虑对标样本企业在授予年至解锁期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交易行为,将直接导致样本企业营业收入规模、资产结构和规模等较2012年指标元年出现非正常大幅变动,从而使相关指标不可比。
(2)企业资产重组导致非钢业务盈利大幅超过钢铁主业:授予年至解锁期内,样本企业任一年度因重组非钢业务资产导致主营业务范围发生变化,重组当年经审计的非钢业务净利润占企业合并净利润的比例超过100%的。细化该界定标准的原因是:由于钢铁行业与非钢行业资产回报水平不可比,当重组当年企业合并净利润主要由非钢业务净利润构成时,钢铁业务已非样本企业主业,对标价值已丧失。
2.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17年2月9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3.特别决议议案:3
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6.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17年2月22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联系方式:上海市宝山区富锦路885号宝钢指挥中心13楼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1900
电话:021-26647000
传真:021-26646999
六、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