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2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2017-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7-006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安股份”)拟与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各出资人民币212.53万元共同收购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持有的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成化工”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各出资787.47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本次股权收购并增资后,嘉化能源和新安股份各持有泛成化工50%股份,双方共同控制泛成化工,本公司不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一、受让股份概述

为解决公司白南山生产区搬迁后草甘膦生产主要原料之一的三氯化磷的配套需要,并鉴于泛成化工三氯化磷生产的配套成本优势,为降低草甘膦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公司和嘉化能源共同受让嘉化集团持有的泛成化工100%股权(其中公司和嘉化能源分别以人民币212.53万元收购泛成化工各50%股权),以泛成化工为主体建设6.5万吨/年三氯化磷技改项目,同时双方分别以人民币787.47万元对泛成化工进行增资。本次股权收购并增资后,公司和嘉化能源各持有泛成化工50%股权,双方共同控制泛成化工,本公司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会成员9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17年2月10日下午15时止,共收到董事有效表决票9票,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受让泛成化工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股权变更及增资手续。

本次受让股权并增资的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

本次受让股权并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受让股权并增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受让股权并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 管建忠

注册资本:130,628.53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经营范围: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发电服务,供热服务,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制造与销售,塑料制品、针纺织品、机械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五金电器、钢材、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日化用品、日用百货、工业用脱盐水及其它工业用水、粉煤灰、煤渣、脱硫石膏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气瓶检验。。

截止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670,689.29万元,负债总额292,851.52万元,净资产377,837.77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3,226.25万元,净利润53,626.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6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嘉化能源控股股东为嘉化集团,嘉化能源和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滨海大道1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农药的生产(凭有效的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业投资;农副产品收购(国家禁止或限制收购的除外);农药的技术开发;高分子树脂、塑料制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技术开发;磷酸钙、氯化铵的生产;化工技术的咨询服务;化工设备的加工、制造、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6年9月30日,总资产214,336.40万元,负债总额138,051.40万元,净资产76,285.00万元,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340.23万元,净利润5,385.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41%(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住所: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中山西路1幢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注册资本:1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储存):三氯化磷2.5万吨/年、三氯硫磷1.5万吨/年(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 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584.47万元,负债总额159.40万元,净资产425.06万元,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38.24万元,净利润-86.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27%(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泛成化工股东及持股比例情况

各股东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本次收购股份并增资后,泛成化工股权结构如下:

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价格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4日出具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分别收购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50%股权所涉及的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7)沪第【0034】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根据 《评估报告》,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在企业持续经营及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泛成化工账面净资产425.0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25.06万元,增值率0%。

新安股份受让泛成化工股权的50%,受让价格为212.53万元,嘉化能源受让泛成化工股权的50%,受让价格为212.53万元。

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执行。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与公司、本次股权收购的转让方无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关系,在本次评估工作中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权: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及增资

嘉化集团同意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将标的股权有偿转让予嘉化能源、新安股份,嘉化能源、新安股份同意按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受让标的股权。其中嘉化能源受让标的股权的50%,新安股份受让标的股权的50%。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嘉化能源、新安股份作为标的公司的新股东,并将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84.94万元(即新增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74.94万元),嘉化能源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787.47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787.47万元,并基于该认缴出资额度持有标的公司50%的股权比例;新安股份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787.47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787.47万元,并基于该认缴出资额度持有标的公司50%的股权比例。

本次增资认缴出资时间:嘉化能源、新安股份一致确认,自交割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缴付到位。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股权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425.06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贰拾伍万陆佰元整)。各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425.06万元。其中嘉化能源受让标的股权的50%,转让价格为212.53万元,新安股份受让标的股权的50%,转让价格为212.53万元。受让方同意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完成支付,转让方在收到股转款项后向受让方开具收款收据,支付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管理架构

泛成化工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双方各委派2名董事,董事长系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双方委派的董事轮流担任,第一届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泛成化工总经理由嘉化能源提名,生产及技术副总、财务负责人由新安股份提名,上述职务由泛成化工董事会根据提名正式聘任。董事会或股东会无法做出决议而出现僵局的,由泛成化工的股东在三个月内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一方(通知方)可将其终止合作的意图通知另一方(被通知方)并由被通知方选择购买通知方股权或出售自身的股权给通知方,股权购买价格按泛成化工的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如果被通知方不同意购买或出售股权的,则对泛成化工进行清算或拍卖。

4、税费的承担原则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法定税、费,各方应按照有关法律各自承担。

5、本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经泛成化工股东会及受让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应得的收益等间接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本次收购股权并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股权并增资后,公司及嘉化能源分别持有泛成化工50%的股份,拟以泛成化工为主体开展6.5万吨/年三氯化磷技改项目,嘉化能源有烧碱和液氯的配套优势和热电联产及循环利用的优势,而本公司在三氯化磷生产有着丰富的生产经营,公司草甘膦生产对三氯化磷也有原料需求,销售渠道稳定,双方在该项目上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八、上网公告附件

1、银信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

九、备查文件

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