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10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善荣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郭健先生、汤薇东女士及金红英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为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17年2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郭健先生、汤薇东女士及金红英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决定和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启动、变更和提前终止等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调整,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等;
(3)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作出决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产管理机构、资金账户相关手续(包括相关协议的签署)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2017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2月10日上午11:3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由于全体监事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需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26日至2017年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22日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7年2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2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二格式自制均有效。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
联系人:金红英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86922886
联系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箱:dongsh@rainbowvc.com
邮编:518057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6,投票简称:兆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2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对议案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